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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款合同找谁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08 23:34:59 人浏览

导读:

与我国在进行处理借款合同过程当中,是需要遵循相关的一些法律规定,如果发生一些经济纠纷,我们也可以利用借款合同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没有借款合同找谁要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没有借款合同找谁要

  一、没有借款合同找谁要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一)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二)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三)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二、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一)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二)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三)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三、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一)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三)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没有借款合同找谁要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进行处理借款合同过程当中,是需要出具真实有效的信息,在签订过程当中也是需要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来提供一些相关证据进行证明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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