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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多久拿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4 13:51:46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我国的公证遗嘱,在进行签订过程当中是需要公证机关进行审核并且发布,所以说对于提供的材料证明是必须真实有效的,一定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公证遗嘱多久拿到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公证遗嘱多久拿到

  一、公证遗嘱多久拿到

  《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

  二、公证遗嘱的具体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三、有效遗嘱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也充分说明了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民法典》第1143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在遗嘱中确立的内容是处分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立遗嘱人如果在胁迫等外在因素的压迫下所立遗嘱,或遗嘱被人篡改、伪造,均是他人的意思,他人无权处分财产所有人的遗产,只有遗产所有人才能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遗产,因此,遗嘱一定要表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这也是体现对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保护。

  (三)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他人财产无效

  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夫妻一方立遗嘱不经另一方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无效”,充分说明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遗产只限于个人财产,凡超越这个界限的无效。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遗嘱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公证遗嘱多久拿到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进行处理过程当中,遗嘱在进行签订的时候经过公证机关的审核,可以根据实际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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