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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以委托签订借款合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3 20:08:19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借款的时候,一般都是自己跟另一方签订合同,不过如果自己由于一些原因无法签合同的,就可能需要做一个委托给别人,但是借款是要还的。个人可以委托签订借款合同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可以委托签订借款合同吗

一、个人可以委托签订借款合同吗

如果得到了授权的可以。借款合同可以委托人签字,如果取得被委托人的同意的,是可以由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人必须持被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书应该注明委托的范围,委托的时间等内容,并要被委托人签名或者加盖公章。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二、签订代理委托书的注意事项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二)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法律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具有人身性质的遗嘱、收养子女、婚姻登记等法律行为。

(三)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1、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2、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3、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委托代理权分为两种:

1、一般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只能代当事人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提出证据、进行辩论、申请财产保全等。

2、特别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受托进行某些重大诉讼行为,如有权代理当事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有权提起上诉或反诉;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和解等。理应注意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针对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质,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授予的代理权限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借条存在瑕疵怎么办

实践中,民间借贷主要采取借条形式,借条是重要的借款合同形式,具有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的法律效力。借款合同应包括如下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金融借款合同而言的,就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而言,这些条款并非完全必备条款,也就是说,借条上欠缺上述某些条款仍然具有借款合同效力。但根据借款合同的本质及目的,借款金额应该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条款,因此,借条上应写明借款金额(中文),否则无法证明借款合同关系的存在。

借条在借款数额方面存在瑕疵时,人民法院可以从出借人实际支付的借款金额,结合借款利率、月利息数额、借款期限以及生活经验等内容综合判断,如对利息数额的约定是否与借款数额相符进行判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个人可以委托签订借款合同吗”等相关法律知识。个人想要借款但是又不便签合同的,当然也能够出具一个委托书,委托别人进行借款行为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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