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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要注意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1970-01-01 08:00:00 人浏览

导读:

建筑施工合同有特定的主体,必须是与施工方签订。一般施工合同里会约定施工的时间和验收标准等事项,有的还会约定争议条款。都是签字盖章后就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建筑施工合同要注意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施工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建筑施工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

(二)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三)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

(四)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1、质量条款不应采取主观标准

质量条款通常包括“质量等级”、“验收标准”、“特殊标准”的约定。关于“特殊标准”,曾经有一个案子,合同中约定要达到国外某专家认可的标准,这就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很大风险,因为这个标准是一个主观标准,不确定的、无法预见的。对此,我们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要防止这种情况的产生。

2、多种方式结合约定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条款应当通过结合“文字描述”、“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界面划分”多种方式进行约定。“界面划分”较多的发生在工程总承包领域,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土建、安装、钢结构分包给不同单位施工时,各分包单位之间的界面划分就十分重要,而且工程总承包往往存在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形。

二、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

(一)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所核定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本市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和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本市三级施工企业办理工程总包合同备案仍按原方法执行)。

(二)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的同时,书面承诺依法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劳务施工合同,并督促分包企业或劳务企业及时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和办理综合保险人员采集手续。

(三)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必须与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筑劳务人员签订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并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手续。

(四)工程施工总包企业使用的劳务人员因故离开,需及时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注销手续。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范围。

(二)建设工期。

(三)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四)工程质量。

(五)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签订施工合同时,各分包单位之间的界面划分就十分重要,而且工程总承包往往存在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形。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的关于建筑施工合同要注意什么的相关知识,如您还有疑惑,请咨询法律快车平台的律师,他们会为您给出更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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