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侵权责任 > 损害赔偿 > 恶意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恶意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21 04:00:15 人浏览

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公民是享有诉讼权利的,如果自己权利受到侵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有的人恶意诉讼,通过诉讼手段侵害他人权利,这种行为会受到法律追究。那么恶意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恶意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恶意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违背诚实信用的诉讼理念;

(二)缺乏合法合理的诉讼理由;

(三)构成对权力、权利双重侵权和实体、程序双重违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不仅浪费宝贵的民事司法资源,导致真实诉讼无法得到及时审理,严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决权威性,同时还可能对法官职业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四)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恶意诉讼构成什么罪

属民事诉讼范畴,也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当事人恶意诉讼和调解,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恶意诉讼、仲裁和调解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恶意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做一个好公民是多么重要,不要走法律的歪路,不要去想着恶意诉讼,因为天网恢恢怎么也有被发现的一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