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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公证了还可以重立遗嘱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1 09:41:28 人浏览

导读:

公民在自己意识还清楚的时候,会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遗产进行分配,但一段时间后自己又想要变更遗嘱也是可能的。那么,立遗嘱公证了还可以重立遗嘱吗?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何?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立遗嘱公证了还可以重立遗嘱吗

一、立遗嘱公证了还可以重立遗嘱吗

需要首先申请撤销原来的公证书,再到公证处去公证,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专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

二、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三)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四)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五)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三、公证遗嘱要注意什么

所谓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一)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二)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三)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四)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立遗嘱公证了还可以重立遗嘱吗”等相关法律知识。公民想要重新立遗嘱的,还是要将之前公证后的遗嘱去进行一个撤销程序,这样才能再立遗嘱。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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