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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调解的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1970-01-01 08:00:00 人浏览

导读:

夫妻之间吵架是寻常事,不过小吵怡情,大吵可能会把感情吵没了,很多夫妻吵着架一时冲动就闹着要离婚了,双方都在气头上,也不给自己退路,要去起诉离婚,那么,离婚申请调解的材料有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申请调解的材料

一、离婚申请调解的材料

离婚案件是依法必须调解的,所以不需要申请,调解书也是由法院制作不需要当事人制作的。

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

离婚调解,指以协助当事人正确处理离婚纠纷为宗旨而进行的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并且,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不能久调不决,对于调解无效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判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判决准予离婚或者判决不准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开庭阶段对方不到怎么办

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一)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二)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三、离婚诉讼有必要请律师吗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诉讼必须聘请律师,您可以自己参加庭审或者委托律师或普通公民作为您的代理人参与诉讼,但是法律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业,如果您不聘请律师,在庭审时可能会不知道努力的方向,无法把握重点或无法呈现事实,法院也有非常繁琐的程序性规定,每个都关乎切身利益,如果诉讼比较重要,还是建议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完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申请调解的材料”等相关法律知识。在离婚起诉后由法院主持调解,一般不须要申请,调解书由法院制作,夫妻感情需要用心经营,互相尊重,包容,才能更好的生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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