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导读:
公民要求结婚的,需要先准备需要的证件,很多人都是第一次结婚,是不知道有什么程序,又有什么要求的,登记结婚要到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手续,有许多人都不在户籍地,要特意跑回去领证,那么,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下列材料
(一)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四)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不可以异地,只能在男女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在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根据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不会的,结婚证是统一的,无论之前的婚姻状况怎样也不会显示在结婚证上。在办理结婚证时,再婚当事人需要有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任一即可。如果想再婚,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还是“已婚”,是无法办理婚姻登记的,需要到派出所变更为“离异”,然后,再结婚户口本上是会显示“再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等相关法律知识。公民登记结婚的,要提供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而根据申请结婚人不同情况,还需要补充不同的证件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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