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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8 09:49:31 人浏览

导读:

离婚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也是两个家庭的事,离婚的时候双方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问题,还有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对这些问题都能够协商一致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可以办理协议离婚,那么,协议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协议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一、协议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一)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注意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

(二)《结婚证》原件;

(三)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四)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一)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三)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应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三、协议离婚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双方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二)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三)双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离婚协议必须合法有效;

(五)离婚协议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批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协议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等相关法律知识。协议离婚要签订离婚协议书,要准备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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