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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身出户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1970-01-01 08:00:00 人浏览

导读:

夫妻双方离婚不仅仅是法定婚姻关系终止,同时也往往涉及到财产分割方面,但是实际情况中会出现夫妻一方选择不请求任何财产分割的净身出户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下需要什么材料。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解答净身出户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的问题。

净身出户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净身出户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二、净身出户需要办理什么离婚程序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三、净身出户是什么意思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

净身出户的离婚所需材料与普通离婚所需材料并无不同,都需要准备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关系证明、离婚协议书等。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净身出户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的详细知识。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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