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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6 10:29:57 人浏览

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关系和共同的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形成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家庭成员彼此具有扶养的权利和义务。那么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如四个人每年的抚养费加起来不超过)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二、夫妻间的财产约定不能免除法定的扶养义务

夫妻可以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归属,如将其中的某项财产或收入,确定归一方所有或双方分别所有。但是夫妻互相扶养是法定的义务。

也就是说无论夫妻就财产的问题作出何种约定,都不能免除法定的扶养义务。现实中,有的夫妻约定各自的工资或收入归各自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夫或妻只负担各自的生活费用而不承担扶养对方的义务。若一方患有重病时,另一方仍有义务尽力照顾,并提供有关治疗费用。如果离婚,原夫妻双方就不再负担互相扶养的义务。但是如果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另一方可以给予其适当的经济帮助。

三、抚养关系与扶养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意义上的扶养关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民法典按不同的主体的相互关系对抚养、扶养、赡养分别加以规定,其“扶养”则属于狭义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以及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而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范中又是都适用“扶养”,其“扶养”属于广义的。基于此,在法学研究和法律适用总体上,我们应按广义的“扶养”来理解,在具体的亲属关系中,则不妨分别指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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