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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5 09:13:59 人浏览

导读:

男女双方选择离婚如果在共同财产的分割或者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上有较大的争议,导致无法签离婚协议书时,就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拟好起诉状递交给法院即可,准备好材料。那么物业前期合同订立的原则是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二)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三)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四)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

(五)住房的性质(公房、私房、联建公助房等)、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

(六)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诉讼离婚怎么办程序是什么

(一)起诉离婚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人民法院受理条件如下: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审理案件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三)判决结果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在诉讼离婚的时候,自然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肯定就与协议离婚的时候需要用到的材料不同。另外,法律中有规定,诉讼离婚必须要先进行调解,而不能直接对离婚案件作出宣判。至于法官最终的判决,如果是一审法院作出的,那么会有一个上诉期,在上诉期内其实夫妻关系还没有解除,这个时候就要避免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构成重婚。

三、诉讼离婚制度有哪些特征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带齐起诉状、证明身份的身份证、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码、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结婚证、证明子女抚育情况的出生证。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的关于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如您还有疑惑,请咨询法律快车平台的律师,他们会为您给出更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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