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婚姻家庭 > 婚姻家庭一般规定 > 家庭关系包括哪些内容

家庭关系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1 01:55:59 人浏览

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家庭关系亦称家庭人际关系,是家庭成员之间固有的特定关系。表现为不同家庭成员之间的不同联系方式和互助方式,是联结家庭成员之间的纽带。那么家庭关系包括哪些内容?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庭关系包括哪些内容

一、家庭关系包括哪些内容

家庭关系是指基于婚姻、血缘或法律拟制而形成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家庭关系依据主体为标准可以分为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它的特点是以婚姻和血缘为主体,并由有婚姻和血缘关系的人生活在一起构成,表现为组成家庭的各成员之间特殊的相互行为。以代际关系为层次,以家庭同代人的多少为幅度,构成家庭中几代人或同代人之间的传递和交往。

二、夫妻之间的家庭关系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其主要内容是:夫妻对于共同生活中的共同事务如住所、生活方式等拥有平等的决策权,夫妻拥有平等的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共同承担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所有权、管理权、用益处分权,对子女拥有平等的监护权,在象征性语言上夫妻也没有等级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三、民法典中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家庭关系包括哪些内容“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综上所述,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作为家庭中的一员,我们都应当为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做出相应的贡献。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