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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怎么拟定买卖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1 09:32:07 人浏览

导读:

虽然合同内容是双方磋商的,不过在现实当中,一般是由一方草拟一份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进行确认,如果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可以提出来进行修改,买方或者卖方都可以草拟合同,那么,卖方怎么拟定买卖合同?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卖方怎么拟定买卖合同

一、卖方怎么拟定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第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3、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4、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

5、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 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银行划拨余款日为准)。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五条 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现 住 址:                        现 住 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三、买卖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中,出卖财产的一方称为出卖人或卖方,接受财产并支付价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或买方。在一般情况下,所有权人是最经常的出卖人,但也有例外(如行纪人、代理人、担保物权人、人民法院等)。合同法对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并未作特殊要求。因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作为买卖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当然,对某些特殊物为标的物的买卖,法律亦对主体进行一定限制。另外,法人或其他组织还要受其经营范围的限制。

买卖合同的内容,即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其中卖方最基本的权利是请求买方付价金并取得价金的所有权;买方的基本权利是请求卖方交付货物并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买方的权利对应于卖方的义务。反之亦然。买卖合同的当事人除履行买卖合同的总义务即给付义务外,尚需承担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付随义务。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指卖方所出卖的货物。买卖合同广义上的标的物不仅指物、而且包括其他财产权利,如债权、知识产权、永佃权等。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标的物采取狭义标准,指实物,不包括权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指能满足人们实际生活需要,能为人力独立支配的财产。除法律予以禁止或限制的外,任何标的物,无论是动产或不动产,种类物还是特定物,消费物还是非消费物,均可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我国,土地、山脉、河流、海洋只能由国家依法确定使用主体,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卖方怎么拟定买卖合同”等相关法律知识。买卖合同是由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的,主要是把交款的时间、方式写清楚,卖方税费负担最好包括到总价格里,详细具体避免纠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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