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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由谁公证有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1970-01-01 08:00:00 人浏览

导读:

对于自书遗嘱,在立遗嘱人写好遗嘱后,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呢?是否要进行公证后才有效呢?如果是,那么由谁进行公证呢?我国法律对此有何规定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自书遗嘱由谁公证有效的相关内容。

自书遗嘱由谁公证有效

  一、自书遗嘱由谁公证有效

  依据我国规定,对自己遗嘱进行公证的,应该由被继承人申请对自书遗嘱进行公证,申请公证时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二、什么是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三、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行为有哪些

  (一)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

  (二)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

  (三)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证明。法律事实分行为和事件两类: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公证证明法律事实主要是证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实的发生与人们意志无关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

  (四)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并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

  (五)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六)证据保全: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出现了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当事人为准备将来进行诉讼的需要,可以申请公证处采取措施,保全证据。

  (七)保管遗嘱、保管文件。

  (八)办理与公证行为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

  (九)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行为。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有关自书遗嘱由谁公证有效、什么是公证以及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行为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对于遗嘱的公证可以到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者疑问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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