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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0 10:17:49 人浏览

导读:

子女是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在我国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婚姻期间的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详细的划分。保证自己的子女在婚后还能够得到有效地保护和抚养义务。那女方不抚养孩子该怎么办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详细介绍一下有关结婚后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的内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结婚后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一、结婚后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一)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二)该问题中,女方的行为明显是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另一方可以进行起诉。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三)如果男方想抚养孩子,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二、人民法律给与的支持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三、抚养费的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发生这类事件的当事人双方,如有一方不进行抚养的,利益方有权力申请相应的抚养权力变更。保护我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对不抚养的一方进行相应的抚养费行为,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结婚后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的相关法律。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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