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签订如何行使撤销权
导读:
借款合同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能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如果恶意串通,那么第三人或债权人可以行驶撤销权。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借款合同签订如何行使撤销权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当借款合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所谓可撤销合同,就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关系中的主体的认定可以依据借贷合同的约定来认定,借贷合同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为借贷合同关系的主体。如果民间借贷合同关系中有第三人担保的话,关系主体还应增加一个担保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量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借款合同一般应为要式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故以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的借款凭证一般都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产物,因此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可以从借款凭证本身直接确定借款合同关系的主体。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根据上述阐述,借款合同必须得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欺诈等主观意识,其余的借款合同均为真实有效。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借款合同签订如何行使撤销权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按照中国人民建行银行发布的《借款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对借款合同有如下规定:(1)书写借款合同应使用毛笔、钢笔和圆珠笔,或印刷。书写一般用蓝黑两色。(2)书写借款
核心提示:签借款合同要注意些什么?首先、要知底。摸清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不能轻易将钱借出,否则打赢了官司也很难要回欠款。要保留证据,要有担保人,要注意诉讼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