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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官司怎么打才能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4 10:16:46 人浏览

导读:

在继承案件纠纷中,继承人对于遗嘱有争议,互相意见达不成一致,选择诉讼解决,那么对于遗产官司,要怎么打才能赢呢?什么是继承权呢?我国法律对此有何规定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遗产官司怎么打才能赢的相关内容。

遗产官司怎么打才能赢

  一、遗产官司怎么打才能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当事人在诉讼前及诉讼中,要明确和掌握自己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另外,也要了解被继承人是否在生前立有遗嘱以及该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二、什么是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

  三、什么是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也可不丧失。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五)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有关遗产官司怎么打才能赢、什么是继承权以及什么是继承权的丧失的相关内容,对于打遗产官司,要有足够的材料证明拥有继承权,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者疑问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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