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又复婚要哪些材料

离婚又复婚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1970-01-01 08:00:00 人浏览

导读:

对于夫妻间离婚,有时候可能是一时冲动,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之后,双方又愿意在一起生活的,是要去进行复婚的,不是简单的生活在一起就行的。所以,离婚又复婚要哪些材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又复婚要哪些材料

一、离婚又复婚要哪些材料

申请复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除须持与结婚登记相同的证件外,还须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可免婚前健康检查。复婚登记按结婚登记的程序办理,并须在《结婚申请书》上注明复婚字样,同时收回双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二、复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复婚在本质上就是特殊形式的结婚,因此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三、复婚的原因有哪些

(一)为了孩子。

很多夫妻,因为某某方面的原因,觉得婚姻无法继续了,于是就选择了离婚,可是离婚后,孩子跟父亲或跟母亲,生活过得不理想,孩子也不快乐,很多离婚夫妻,为了孩子能健康成长,最后选择复婚。

(二)离婚后,一方生活质量差,或贫病交加,出于责任感,最后复婚。

离婚后,双方都无法忘记对方,无法接受别人,更没法新的开始,最终选择复婚。其实这样的夫妻,他们之间根本没达到离婚的程度,可能是一时之气导致离婚的。感情在,复婚是必然的。

(三)迫于父母的压力。

有些夫妻离婚了,但是父母这关不好过,父母就认可原来的媳妇或女婿,他们接受不了别人进自己家门。再有,可能他们离婚也不是因为什么原则的问题,考虑孩子问题,方方面面的原因,父母坚决要求他们复婚。

(四)离婚后双方各自反省自己在婚姻中的错误和不足,考虑再三,认为他们的婚姻不该走到尽头,应该好好珍惜对方,更应该重新来过。

双方都反复经历第二第三次的婚姻失败,和第二第三个配偶从多方面相比较一下,比出来还是自己的原配最合适自己,最后破镜重圆。

(五)因为照顾老人。

婚姻存续期间,婆媳或翁婿之间感情处的很好,离婚后,公婆或岳父母生病没有合适的人照顾,儿媳或女婿会非常担心和牵挂他们,不放心别人来照顾,为了老人的身体,离婚后又选择复婚,令人感动啊!

(六)因为财产问题。

有些夫妻离婚时分配了财产,一方可能不愿意离婚,但是另一方坚持离婚,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在财产分割完之后,就是不给另一方应该拿走的部分,他(她)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不想离婚。另一方实在拿不到财产,想想在一起时曾经有过的幸福和快乐,慢慢地就回心转意了,最终把离婚证换成了结婚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又复婚要哪些材料”等相关法律知识。离婚后双方你如果发现自己感情还在,并且能够继续生活下去的,选择复婚就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去进行手续的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