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权要如何变更
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那么离婚后抚养权要如何变更?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抚养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的影响;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对成年子女没有抚养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但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就读的;
(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后抚养权要如何变更“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了解相关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变更方面的知识,能够使我们更好的处理自己的离婚事务。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这个时代的我们思想都比较开放,对于闪婚、结婚、离婚、复婚,这些我们都比较常见了,在此之前我们都需要注意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能够当上孩子的抚养权人就需要有法律上的
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协议处理
㈠、抚养权的性质及产生基础对于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㈡、权利和义务不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