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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金一般要多少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1 13:37:15 人浏览

导读: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那么离婚损害赔偿金一般要多少钱,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损害赔偿金一般要多少钱


  一、离婚损害赔偿金一般要多少钱

  离婚损害赔偿分为两块,一是物质损失,二是精神损失。赔偿金额有衡量的标准,需要视具体情况来看,无法一概给出数据。

  1、物质损失主要是财产损失,如因家暴或虐待而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误工费等直接损失。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费一般80元一天。(须有医生开具疾病证明书,医嘱留陪人法院才认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

  (1)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2)一般,离婚精神赔金额要考虑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二、离婚损害赔偿侵害的客体

  1、一般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既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人身;既可能造成物质损害,也可能造成精神损害。而离婚损害赔偿中的侵害对象只能是人身。其侵权行为只能造成他人人身利益(即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的损害。

  2、其损害结果虽然也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但其物质损害具有特殊性,即不包括单纯的财产损害。离婚损害的侵权行为只有特定的四种形式,这四种侵权行为只能是对他人人身权利的侵害。

  3、因而,可能造成配偶一方的损害,也只能是由于人身权利受到侵害,而造成配偶一方的身体和精神损害,不可能因单纯侵害他人的财产而造成物质损害。因而,离婚损害中的物质损失,只能是因人身损害而派生出来的物质损失,如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不可能发生对他人财产的侵占或毁坏等而造成的物质损害。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金一般要多少钱的相关内容,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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