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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6 13:57:20 人浏览

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婚姻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如果夫妻在婚姻经营中出现了问题,导致感情破裂,最后无法继续生活就会离婚,而离婚对于一个家庭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那么协议离婚的证明材料有哪些?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协议离婚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一、协议离婚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协议离婚要的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结婚证;

(二)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都包括什么材料

民法典中协议离婚都包括的材料如下:

(一)本人的结婚证。

(二)不同居民的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四)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流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意愿;

(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六)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摁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摁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协议离婚的证明材料有哪些“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民法典》中规定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此外关于协议离婚都包括的材料如上。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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