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婚登记要什么材料
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结婚是人之常情,在我们一辈子中能够结婚是非常幸福的事情,当然前提是我们的要遇到一个对的人。如果能够和自己喜欢的人领着红色的小本子,那肯定是非常幸福的事情啦。那么办结婚登记要什么材料?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现役军人的应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以及申请结婚登记申明书;
(三)当事人近期大二寸免冠合影照片;
(四)已再婚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除结婚登记所提供证件、证明外,还应当提供有效的离婚证件。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办结婚登记要什么材料“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普通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只需要到县级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了,在其他部门是没有办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并且也不符合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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