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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经过后的后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4 13:39:09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拥有不偿还债务的权力,可以对债权人的请求权进行抗辩,那么在诉讼时效经过后还有什么后果呢?更多关于诉讼时效经过后的后果的相关内容,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法律快车整理的内容。

诉讼时效经过后的后果

一、诉讼时效经过后的后果

诉讼时效的效力就是指诉讼时效届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这种法律后果表现在:

(一)行政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

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即权利人丧失了获得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

(二)行政诉讼时效消灭胜诉权,而不消灭起诉权。

权利人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予以受理,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不予受理。因为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才能查明诉讼时效是否届满。当然,如果有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没有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则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确有正当理由的,则依法认定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予以延长,以便保护权利人的权利。

(三)行政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

这就是说,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民法通则第138)。而且基于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存在,义务人在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持。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实体权利本身已因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则履行义务的义务人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

二、诉讼时效期间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三、什么是诉讼时效的延长

诉讼时效延长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的延长是发生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而不是在诉讼时效过程中,而且能够引起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是由人民法院认定的。延长的期间,也是由人民法院依客观情况予以掌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诉讼时效经过后的后果的相关内容,超过诉讼时效即失去了胜诉权,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大家如果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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