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
导读: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使用到手机记录生活。录音录像在司法实践当中,能够充当证据,还原案件事实。同样地,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也可以使用手机订立遗嘱。那么,手机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遗嘱人用录音机录下的自己的口述遗嘱称为录音遗嘱。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是:
(一)立遗嘱人进行录音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见证可采取书面(注明年月日)或录音的形式。
(三)经过见证的录音磁带应封存起来,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与见证人在封条上签名。
立遗嘱人在生命遭遇威胁的情况下口授他人的遗嘱称为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是:
(一)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设立的,如在前线作战、船舶遇险、飞机失事、遭遇台风、地震洪水等。
(二)设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见证的方式,可以事后做书面或口头证明。
(三)对口头遗嘱当场作出书面记录的,要注明年月日,并由记录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四)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用了其他形式设立遗嘱的,则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一)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3、
(三)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四)伪造的遗嘱无效。
(五)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六)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之前的遗嘱无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手机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的相关知识,录音遗嘱除了录音外,还应当有合格的见证人在场,而且录音的内容应当尽可能的详细准确,包括遗产的处理,立遗嘱人的情况及立遗嘱的时间等等信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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