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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6 14:19:07 人浏览

导读:

生活中存在因为事故或者其他事情导致一方无法上班或者受到惊吓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向对方索要什么赔偿呢,我们知道有误工赔偿,财产赔偿,精神损坏赔偿等。那么什么精神损害赔偿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律快车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什么精神损害赔偿

一、什么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通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

二、精神赔偿要有损害的事实嘛

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侵权人才承担责任,这与其他损害是一致的,因为民事侵权责任理论是建立在存在损害的事实之上,这种损害可能是财产的,也可能是非财产的,因此,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是由于侵犯非财产利益的损害结果带来的,与其他损害不同是,其他损害赔偿的损害事实仅指财产上的损失,可用金钱计算,故赔偿的金额也易确定,而精神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损害,无法用金钱计算,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等受到侵害,企业的名誉被损,威信降低,如果侵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是轻微的,采取其他方法即可消除,则可以不必追究侵权人的物质赔偿责任。

对精神损害事实的认定,可依据以下三点:有其中之一即可认定有损害事实的存在。1、内在的精神损害,即依据被侵权对象本身的自然反应和外部表现来验证,如侵害行为导致受害人悲痛、精神忧郁甚至精神失常。2、外在的精神损害,即依据社会的反应来验证,如侵害行为使公众舆论或有关组织对受害人的品德、声望、信用等评价有所降低。3、依据间接的财产损失来验证,如公民受到侵害后,无法正常工作劳动,以致收入下降。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嘛

这与其他损害赔偿是相同的,但精神损害行为有本身的特点,精神损害行为只能是作为的违法行为,不可能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精神损害行为指向的内容必须是特定的,即依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损害行为直接指向受害人的姓名权、肖像权等,损害行为指向的主体必须是特定的具体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什么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当受害人遭受了很大的伤害,导致精神状态不好时,我们就可以要求对其造成精神损害的人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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