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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孩子判给男方可否再要三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1970-01-01 08:00:00 人浏览

导读:

离异家庭对孩子的抚养权,如果被男方争取到了,女方再婚后,肯定是希望能够生育属于新的家庭的孩子的。不过之前如果生了2个孩子的,现在再生就是第三个了。那么,离异孩子判给男方可否再要三胎?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异孩子判给男方可否再要三胎

一、离异孩子判给男方可否再要三胎

再婚前一方已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身边无子女的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各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夫妻(家庭无子女,是指夫妻新组合的家庭无未成年子女,再婚前所生的未成年子女依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随前配偶生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丧偶,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为双胞胎,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两个子女都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再婚后现家庭有一个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申请再生一胎,不算超生。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二、离婚后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离婚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所需证件手续如下:

(一)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离婚手续费多少钱

不论家里有多少财产,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般办理离婚手续只收取10元左右的手续费就可以办结,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离婚登记仅收取9元钱的离婚证工本费。

而离婚诉讼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收费的,当事人共同财产越多,法院收费越高。少则50元,多则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目前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取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按财产争议额收取,如果争议财产在1万元以下,收费50元,争议财产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争议财产1%的比例收取受理费。

另外,如果案件涉及财产保全或财产价值评估,还要另行交纳保全费或评估费,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异孩子判给男方可否再要三胎”等相关法律知识。离异后再婚的,如果夫妻都没有子女在家庭的,是可以生育孩子的,具体的还是要看当地政策怎么规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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