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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转让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1970-01-01 08:00:00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我国的被继承人在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抚养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进行分配财产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继承相对应的财产,那么对于财产转让具体有哪些意思?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继承转让是什么意思问题的解答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继承转让是什么意思

一、继承转让是什么意思

继承份额如何转让有如下回答根据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规定,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按下列规定办理: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二、继承权可以转让吗

继承权是不能转让的。

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意味着放弃与继承权相关的其他几种权利。

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实际是以法定继承人身份行使了自己的继承权。而把继承来的一份遗产,再赠与别人,法律是允许的,也是合法的。但此时,继承人不是转让继承权而是转让的财产所有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遗产房产过户需要交税吗

我国不需要缴纳遗产税,但需要缴纳房产过户产生的相关费用。

(一)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zhi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二)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三)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5.6% 。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1% 。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5.6% 。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1% 。

(四)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继承转让是什么意思问题的详细解答,根据我国继承权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转让的,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但是也要签订好相关协议作为证明,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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