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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婚姻有孩子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30 16:18:20 人浏览

导读:

异地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虽然结婚登记成为夫妻,但是却因为工作等原因不能在一起生活,分别居住再两个城市的情况。在这样特殊的情况下有了小孩也是需要共同抚养的。那么异地婚姻有孩子怎么办?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异地婚姻有孩子怎么办

一、异地婚姻有孩子怎么办

(一)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归各自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平分,一方存在过错的另一方可以主张自己多分;

(二)子女抚养的主要考量因素是有利于子女成长,一般2岁以下女方取得抚养权可能性较大,10岁以上会征求子女意见。2到10岁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条件;

(三)如果协议离婚,上述两点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哺乳期内的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一)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二)对不需要进行母乳喂养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处理原则为: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三)孩子尚在哺乳期,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是女方先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否则,男方在孩子哺乳期提出离婚,法院不予以受理。

三、继子女抚养关系是如何确定的

(一)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二)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

(三)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四)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未承担任何费用,即使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亦不能认为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只是一种姻亲关系。

异地婚姻出生的小孩需要父母双方共同抚养,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以后。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的异地婚姻有孩子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如您还有疑惑,请咨询法律快车平台的律师,他们会为您给出更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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