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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安葬补偿由谁继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2 10:58:38 人浏览

导读:

对于一些在单位的老人,有抚恤金、安葬费的都是要在老人死后,发放到老人家里的。这是老人的权益,不能被剥夺。那么,老人去世安葬补偿由谁继承?丧葬费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老人去世安葬补偿由谁继承

一、老人去世安葬补偿由谁继承

1、若死者所在单位对丧葬费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就按规定处理;

2、若没有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的,就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当事人要求对该丧葬费进行分割时,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

近亲属主要是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3、在司法实践中,对丧葬费的分割,是参照遗产继承顺序和比例来处理的(不是遗产)

抚恤金虽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仍会按遗产继承人的顺序进行分配,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

其他近亲属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分配。

二、新的丧葬费赔偿标准

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该计算公式是法定的标准,即使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花费的费用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

2、丧葬费应当一次性支付。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三、老人死后抚恤金可以代位继承吗

我国抚恤金主要有两种:

(1)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

(2)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公民依法获得政府发给的抚恤金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此外,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金等。

抚恤金不能代位继承。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老人去世安葬补偿由谁继承”等相关法律知识。家里的老人去世的,如果单位发了安葬费用的,先用于办理死者的丧事,剩下的丧葬费是可以继承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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