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继承 > 继承一般规定 > 车位的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车位的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6 10:46:35 人浏览

导读:

在买卖房屋以后,会按照需求购买车位的使用权,那么根据我国继承权的规定,车位的使用权可以继承吗?继承权还有哪些规定呢?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车位的使用权可以继承吗的相关内容。
车位的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一、车位的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车位的使用权可以继承的。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一)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二)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二、继承权的特征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继承权丧失的情况

  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也可不丧失。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有关车位的使用权可以继承吗、继承权的特征以及继承权丧失的情况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者疑问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