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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还需要男方地址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9 16:48:53 人浏览

导读:

婚姻可以给人带来幸福也可以给人带来噩梦,当双方需要离婚时可以进行协议离婚也可以进行起诉离婚。那大家是否知道起诉离婚需不需要男方的地址呢?那么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你了解一下关于起诉离婚还需要男方地址吗?希望可以解答你的疑惑哦。

起诉离婚还需要男方地址吗

一、起诉离婚还需要男方地址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当被告的住所地是其户口所在地的话,就应该到其户口所在地起诉,相反,如果不一致,就应该去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

二、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1、原告(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3、经审查,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离婚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6、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

三、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综上所述,如果起诉离婚不知道男方的地址的话,需要知道男方的经常居住地,当被告的住所地是其户口所在地的话,就应该到其户口所在地起诉,相反,如果不一致,就应该去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起诉离婚还需要男方地址吗的详细解答,若大家还有疑问想了解更多有关方面的内容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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