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案件中被继承人的债务怎么处理
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继承遗产是自然人的一项民事权利,而在实践中,因遗产继承产生的民事争议非常多,出现继承争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的,那么继承案件中被继承人的债务怎么处理?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遵循概括继承的原则,在取得财产权利的同时也承受可财产义务。法定继承人需要按照以下顺序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1、清偿合理的丧葬费用、遗产管理费用、遗嘱执行费用;
2、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3、补缴被继承人生前欠缴的税款;
4、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关于遗产继承数额,其实也就是遗产继承份额,指各个继承人可以实际分得多少遗产。首先要看有没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规则继承遗产。
1、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如其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继承案件中被继承人的债务怎么处理“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的,遗产继承产生纠纷后,由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偿还债务。继承人要以继承遗产价值限为承担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对债权人来说,被继承人死后,其家人子女是要债对象,但是事实上这样随意的要债很可能违反法律规定。那么究竟被继承人债务谁来还,继承人要偿还被继承人债务吗?一、被继承
核心内容: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下来的个人财产,它包括财产的权利和财产义务(即债务)两个方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述被继承人的债务如何确定以及被继承人的债务
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下来的个人财产,它包括财产的权利和财产义务(即债务)两个方面。当继承人表示接受遗产时,就意味着他不仅取得了被继承人生前所享有的财产权利,而且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