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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处罚措施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2 09:26:50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逃逸,是在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有的也是因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选择逃逸,但是不管是出于那种原因逃逸都是加重处罚的情形。那么,交通事故逃逸处罚措施有哪些?哪些情况可以不认定为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逃逸处罚措施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逃逸处罚措施有哪些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二、哪些情况可以不认定为交通事故肇事逃逸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三、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交通事故逃逸处罚措施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法律快车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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