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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委托合同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1 10:24:43 人浏览

导读:

施工双方达成协议时双方会签订施工合同。那施工委托合同是什么意思呢?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那么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你了解一下关于施工委托合同是什么意思?希望可以解答你的疑惑哦。

 施工委托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施工委托合同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二、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1、转让主体资格,即转让方有没有转让物的所有权,具备不具备转让资格。

2、转让房屋包括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3、转让的费用约定,包括数额,转让方式,资金的交付等。

4、转让物的权属登记,有的转让物必须到政府登记才能完成转让的,比如店铺转让,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及相关的变更才算合法。

三、委托合同与施工合同区别

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 (建设单位) 和承包方 (施工单位) 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 议。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按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的标的既包括法律事务,也包括非法律事务;合同内容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我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认为: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

综上所述,在我们生活中如果签订施工委托合同,施工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标的既包括法律事务,也包括非法律事务;合同内容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施工委托合同是什么意思的详细解答,若大家还有疑问想了解更多有关方面的内容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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