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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款合同是必须给的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1 13:49:52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很多人买房的时候,都不是全款购买的,大多是通过银行贷款购买,在办理贷款的时候,需要和银行签订一份贷款合同,很多人表示对手续不太懂,也不知道签的合同什么时候能拿到,那么,银行借款合同是必须给的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银行借款合同是必须给的吗

一、银行借款合同是必须给的吗

跟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后续还有许多手续要完成,所以没有那么快就到贷款人手中。等银行办完所有手续会有短信通知给贷款人到银行去拿合同原件。

不用担心拿不到贷款合同,当然也许有些银行的流程不一样,如果真的不确定的,可以打电话给银行询问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款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只就企业与各类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按照万分之零点五缴纳印花税,其中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其他 “借款合同”不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因此,签订借款合同的双方都需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三、借款合同的利息什么时候起算

利息应从借款之日起算,因为双方达成借款合意并签订借款合同,因此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履行各自义务,因此应该按照合同订立时的时间计算利息起算时间。

民间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如果合同是有偿的,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就利率的高低作出约定。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但必须合理,严禁高利贷。高利贷的标准,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处理。生产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民法典》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另外,《民法典》还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无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偿还期限已届满,借贷人未按期偿还,或者未规定偿还期限,但出借人再三催告后,借贷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除要求借贷人偿还本金外,还有权要求借贷人支付逾期利息。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银行借款合同是必须给的吗”等相关法律知识。到银行办理贷款,借款合同还有一些手续需要办理,可能没有那么快到借款人手上,不过不用担心,正规的银行借款合同肯定是会给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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