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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要到什么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1970-01-01 08:00:00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很多人因为协议离婚无法达成一致,所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起诉对方离婚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开起诉对方要到什么法院起诉离婚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起诉对方要到什么法院起诉离婚

一、起诉对方要到什么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原告住所地管辖的案件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告被劳动教养;

4、被告被监禁;

5、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三、下列情况适用离婚诉讼管辖特别规定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原、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上述阐述,在离婚案件中,到底向哪个法院起诉或者向哪个法院起诉方便原告,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不得单方面认定。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开起诉对方要到什么法院起诉离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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