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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案件的原告有哪些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1 11:05:12 人浏览

导读:

生活中,我们在遇到继承纠纷时,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那么继承案件的原告有哪些人?继承纠纷案件需要哪些证据,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又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继承案件的原告有哪些人

一、继承案件的原告有哪些人

因为继承的财产的同一性,一个继承的案件会对所有的继承人产生影响。所以,许多当事人在起诉时不知如何确定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为原告。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做为被追加的原告。

二、继承纠纷案件需要哪些证据

继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的证据通常包括:

(一)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2、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应当提交监护人的十分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如有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为一般公民的,应当提交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律师作为代理人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律师证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

(三)证明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

2、被继承人的婚姻、生育和赡养父母及抚养子女状况的证明材料(在法定继承人中如有死亡的,应当提交具体死亡事件、死亡证明及其婚姻子女的基本情况)。

3、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当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三、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法定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3)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或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

2、遗嘱继承的,出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外,还应提交如下证据:

(1)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2)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3)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书

(4)录音遗嘱的,应提交有关录音带外,还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5)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所整理的关于“继承案件的原告有哪些人”这一问题的相关解答。综合上面的介绍,因为继承的财产的同一性,一个继承的案件会对所有的继承人产生影响。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继承纠纷案件需要哪些证据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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