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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录音资料可不可以做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31 08:59:30 人浏览

导读:

夫妻离婚一般通过协议离婚或是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提交一些对己方有利的材料证据,那么,离婚纠纷录音资料可不可以做证据?离婚纠纷录音资料收集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离婚一定要做析产吗?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离婚纠纷录音资料可不可以做证据

  一、离婚纠纷录音资料可不可以做证据

  1、在与对方交涉过程中私下录音所取得的证据并不违法,可以成为证据使用,但是是否能定案,还要结合案情和本案的其它证据综合考虑。

  2、那种认为私下录音都是非法的看法是错误的,当然如果录音手段或过程中涉及有非法手段,可能会导致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二、离婚纠纷录音资料收集需要注意的事项

  1、录音取得方式必须合法。只要没有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隐私权之类,法院对该类录音证据的支持率是很高的;

  2、应当有其他证据相印证。因为对于单一的录音证据,法院不会作为定案的依据;

  3、该录音必须直接指向待证明的事实,其陈述应当清晰,语气应当是肯定性的。假设、反问、设问语句所表述并据以推断的事实,不能确定其证据效力。

  三、离婚一定要做析产吗

  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不需要析产。离婚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必须办理相应的房屋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房产因离婚析产转移为一方所有,权属发生变动,应办理房屋登记并领取权属证书后,方可进行转让过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与对方交涉过程中私下录音所取得的证据并不违法,可以成为证据使用,但是是否能定案,还要结合案情和本案的其它证据综合考虑。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离婚纠纷录音资料可不可以做证据之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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