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总则 > 自然人 > 植物人如何开监护证明

植物人如何开监护证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1970-01-01 08:00:00 人浏览

导读:

植物人是一类比较特殊的人群,一般没有自己的意识,也不能进行相关的民事活动,更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是需要有监护人的。当需要证明其监护权的时候,就要到有关部门开具监护证明。植物人如何开监护证明?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植物人如何开监护证明

一、植物人如何开监护证明

监护人证明的开具地点是: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二、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是谁

离婚后父母也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孩子跟谁住在一起并不影响监护权的改变。

大部分的家庭都是父母作为监护人的,但是其中也不乏例外情形,父母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再对孩子享有监护权:

1、死亡。如果父母死亡,不再享有法律上的权利,监护权随之丧失。

2、丧失监护能力。我们说对孩子监护是因为孩子成长不完全,需要父母的督导,前提必须是父母有完全行为能力,足够负担对孩子的监护,否则丧失对孩子的监护权。

3、存在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担任监护人对该子女明显不利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其监护权的情形。

三、监护人顺序正确的是怎样的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的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植物人如何开监护证明”等相关法律知识。根据监护人的实际情况,监护证明开出的具体部门是有一定区别的。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未成年人的监护证明是可以分别到村委或者民政部门、派出所开具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