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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样写复核申请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9 11:27:20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是属于比较日常遇见的一种事故,按照事故的程度的不同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比较严重的话,可能会涉及到刑事的领域,都是需要先调查清楚,那么交通事故怎样写复核申请书?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怎样写复核申请书

  一、交通事故怎样写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xx

  性别:

  年龄:xx岁

  民族:

  籍贯:xx镇人

  地址:现住x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肇事人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二、交通事故后对方不肯去处理怎么办

  1、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4、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交通事故诉讼举证注意什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时,要求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

  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要求当事人必须于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完成举证,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法院准许,可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举证申请,是否准许同法院决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怎样写复核申请书、交通事故后对方不肯去处理怎么办等的相关的内容,相信应该也会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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