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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划拨用地是否可以继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5 11:09:26 人浏览

导读:

城市划拨用地的使用权一般是由开发商取得,由于我国的土地不属于个人私有财产,因此,我们只能继承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具体是否能继承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那么,城市划拨用地是否可以继承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城市划拨用地是否可以继承

  一、城市划拨用地是否可以继承

  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什么情形下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公积金继承人怎么开

  办理公积金继承人手续的具体程序流程有以下操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结合当地相关政策办理:

  1、被继承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开具的《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经办人签字、留单位电话,盖章(表格式样由公证处提供)。

  2、被继承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查询清单,经办行盖章。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到公安部门办理的死亡调查表式样由公证处提供,下同),法定继承人(父母及其配偶、子女)中有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如有下落不明的,应提交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司法文书。

  4、涉及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继承的,受益人提交经公证的或经有关部门认定有效的法律文书;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其身份证明,并出席公证现场。

  5、按法定继承时,所有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应携带户口本及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住址页及本人页、A4)到公证员面前表示继承或放弃继承的意见。如果放弃继承而不能到场,由经办继承人提供弃权人经公证的有关材料(放弃继承声明书);如继承而无法亲自办理,可由受托人持该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图章、亲自签署的委托书等材料代为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城市划拨用地是否可以继承的相关知识,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我们就可以进行继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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