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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转让的后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0 15:30:49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合同要优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的前提下,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意对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约定。因此,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是可以转让的。那么,合同转让的后果是什么呢?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合同转让的后果

一、合同转让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综合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合同具有相对性,原则上只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且未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情形时,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转让。因此,合同转让会导致债权债务的全面转移,影响债权债务的履行。

二、合同有效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只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规定的合同,自成立时便发生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三、合同解除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综合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当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的解除情形之时,可以解除合同,违约方需要赔偿守约方因解约造成的损失。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合同转让的后果的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便可以转让,合同转让会导致债权债务的全面转移,影响债权债务的履行。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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