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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刚签合同可否转让给其他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4 10:00:58 人浏览

导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给了很多人创业的机会。不少人创业可能会开店铺,为了省事可能很多人会选择转让别人的店铺。转让店铺是需要签订转让合同的。门面刚签合同可否转让给其他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门面刚签合同可否转让给其他人

一、门面刚签合同可否转让给其他人

可以。店面租赁合同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转让。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同时,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二、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

租金为租赁物使用收益的代价,一般以金钱计,当事人约定以租赁物的孳息或者其他物充当租金的,也无不可,但不得以承租人的劳务代租金。约定以一方付出老吴为对物的使用收益的代价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为租赁关系。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3、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通知义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6、返还租赁物。

三、商铺租赁合同丢失应该怎么办

1、租赁合同是双方对租赁期间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如果租赁合同丢失而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万一以后双方产生纠纷,就可能对主张自己的权益产生严重的影响,甚至于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2、商铺租赁合同丢失可采取以下办法:

(1)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

(2)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

(3)还可以看当初合同签订的期限是多久,如果期满要续租了,直接另签一份合同,且写明前一份合同的押金转为新合同押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门面刚签合同可否转让给其他人”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门店合同签订后,由于一些原因需要转让回本的,当事人是可以将门店合同转让给第三人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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