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导读:
买卖合同是常见的一种合同类型,现实中买卖合同纠纷也越来越成为屡见不鲜的现象。根据我国现行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但是必须选择适格的诉讼主体。那么,买卖合同如何确定诉讼主体呢?以下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二是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三是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如果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符合起诉的条件,当事人应该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向法院提交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材料,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同时垫付诉讼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等违约责任。”
综合上述法律规定可知,买卖合同纠纷应首先确定当事人双方各自的违约责任,然后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守约方可以合理选择请求违约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如果出现法定情形,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守约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此可知,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无正当理由违反买卖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使得另一方无法继续实现应有的权利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买卖合同如何确定诉讼主体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符合起诉的条件,当事人应该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诉讼主体包括审判机关、诉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现实生活中,如果买卖双方关于合同方面发生了纠纷。和解不成可能就会用过诉讼的手段来解决问题了,那么就需要了解是否过了诉讼时效,那么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怎么算的?买卖
合同管辖的确定问题在现实中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特别是买卖合同管辖的确定,这在我国相关法律中虽有规定,但却因规定不是很明确而导致具体案件中不好操作,在此,我仅就
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主张债权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在我国现行民法上是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人,使其丧失胜诉权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