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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为能力人鉴定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1 08:59:23 人浏览

导读:

社会上的很多事情都是有标准的,只有有了标准社会才能高效率的运行,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也同样有标准。那么,民事行为能力人鉴定标准是什么?接下来,关于民事行为能力人鉴定标准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民事行为能力人鉴定标准

  一、民事行为能力人鉴定标准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二、衡量标准是什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属于一心智健全,有两种判断标准:

  1、依据自然人的意思能力(认知能力)来判断。

  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而设定的。意思能力是指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理解并能预见其后果的精神能力,意思能力是确认和划分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取决于其意思能力的状况。

  自然人能否合理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是判断其是否心智健康的关键。如果他在行为的那一刻不能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使其行为是适当并公平的,而且即使对方也没有理由认为他精神上有什么障碍,那么他的行为也是依法可以撤销的。

  自然人意思能力的有无、高低,主要受自然人的生理条件的影响。如年龄、智力发育程度和精神状态这些先天或应然的生理条件,对自然人的意思能力的水平产生直接影响。

  2、依据自然人的意志能力来判断。

  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成年而设立的。尽管成年的自然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有所了解,也要看他是否能合理地、理智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如果一个成年人因精神或心理上的疾病而难以自制,那么,他所为的某些自损其利、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可以被宣告无效的。如,一个吸毒的成年人,当他毒瘾发作时,自行做主把他的房屋以相当低廉的价格出卖了,这一民事行为应允许被撤销,使其行为归属无效。当然,只有当对方了解他的这一境况,而又故意与他为这种买卖行为时,该买卖行为才是可以撤销的。

  自然人意志能力的有无、高低,除了受自然人生理条件的影响之外,还受诸多社会性因素影响,包括自然人的财力状况、品德修养、生活自制能力等后天或实然因素。

  三、在什么情况下需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需要监护人。中风病人思维正常,但不能言语写字,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不需要监护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民事行为能力人鉴定标准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鉴定的标准是依据年龄还有精神,其中后者的鉴定比较复杂,需要通过专业的知识才可以鉴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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