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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4 09:14:37 人浏览

导读:

有的时候,家中的小孩比较调皮,和他人签订合同,或者自己去大商场购买一些不符合自己年龄的物品。那么,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接下来,关于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又称效力未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如下: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行为;

  (二)无权代理行为;

  (三)无权处分行为;

  (四)欠缺债权人同意的债务移转行为。

  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特征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一)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于其行为成立时是否有效还处于不能确定状态。

  (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既可能成为有效民事行为,也可能成为无效民事行为。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开车发生交通肇事,能够承担完全的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吗

  开车肇事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二是发生重大事故。

  对于第一个构成要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另外,该法在第四章第四节还特别对行人和乘车人的通行作出了规定。因此,行人也当然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调整对象。

  对于第二个构成要件,何为重大事故,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作出明确的界定,即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或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或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达三十万元以上的。《解释》还对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六种情形,若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也认定是重大事故,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常见的有无权代理的行为,无权代理人和别人签订合同的时候别人是不知道的,因此就会导致这个合同出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需要有人去确权。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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