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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双方都扣车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05 10:00:48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不了解应该了解的相关法律,那将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些许困扰,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可能不知所措,只能等交警处理。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双方都扣车么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双方都扣车么

  一、交通事故双方都扣车么

  1、车辆是否会被扣押,则要看案件是否需要进一步核查、检验、鉴定,如果需要,则车辆就会被扣押;

  2、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3、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规定,对需要进一步核查、检验、鉴定的车辆、证件、物品等,交通警察应当依法扣留或者扣押,并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或者扣押物品清单等法律文书,当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已经死亡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注明。

  二、拖车费用由谁来承担

  交警采取强制措施扣车的行为,拖车费用应该由作出决定的交警部门来承担。

  如果是事故施救行为就属于事故损失,应该由责任当事方来承担。施救费用也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也会承担这一笔施救费用。

  三、车上所载的货物会不会被扣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第2款规定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该条款具体可以理解为:

  1、扣留事故车辆时,除违法物品外不得扣留车辆所装载的货物。严禁扣留货物作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抵押。

  2、为调查需要应核实车辆所载货物的重量、体积,以确定车辆是否超载、货物损失的多少等事故事实。

  3、对于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66条规定:“对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危险物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拍照或者录像后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或者拍卖的价款暂予保存,待结案后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存放在符合危险物品存放条件的专门场所。”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双方都扣车么的全部内容,由文章不难得知车辆是否会被扣押,则要看案件是否需要进一步核查、检验、鉴定,如果需要,则车辆就会被扣押。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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