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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否可以默示变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6 16:07:54 人浏览

导读:

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协议。其中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主体保持不变,在保留原合同实质内容基础上的同一性,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发生变化。那么合同是否可以默示变更,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是否可以默示变更

  一、合同是否可以默示变更

  我国《民法典》不承认合同的默示变更。所以默示变更合同的方式如果对方不承认,是无效的。单方面修改或篡改合同,对原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应,修改无效,原部分保持效力。恶意修改导致损失的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二、合同变更的途径

  1、合意变更。

  合意变更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

  (1)以新合同变更原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规定。

  2、单方行使变更权的变更。

  (1)须有法律直接规定;

  (2)须将变更的事实通知相对人;

  (3)一般以损害赔偿为对价。

  三、合同变更的特征

  1、合同的变更仅是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而合同的当事人保持不变合同有效成立后,其主体和内容均可能因某一法律事实而发生变化。

  (1)此处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主体的变动属合同转让的范畴。

  (2)合同内容的变化,可表现为合同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规格、价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合同内容的某一项或数项发生变化(如标的物数量变化,价款也随之变化)。

  2、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局部变更,是合同的非根本性变化合同变更只是对原合同关系的内容作某些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

  (1)如果合同内容已全部发生变化,则实际上已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一个新合同的产生,并且对原合同关系所作出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仅限于非要素内容,例如标的数量的增减、履行地点、履行时间、价款及结算方式的变更等等。

  (2)在非根本性变更的情况下,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有的合同关系在性质上不变,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学说上称为具有"同一性"。如果合同的要素内容发生变化,即给付发生重要部分的变化,导致合同关系失去同一性,则构成合同的根本性变更,称为合同的更新。

  3、合同的变更通常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也可以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的变更有两种:

  (1)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合同进行变更,即约定的变更。

  (2)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变更,即法定的变更。

  4、合同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未成立,当事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完毕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经消灭,也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合同是否可以默示变更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不承认合同的默示变更。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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