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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在哪起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1 10:42:09 人浏览

导读:

货物的运输合同因为货物一直是在运动着的,发生纠纷的时候说不定货物还在路上。那么,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在哪里起诉?货物运输合同中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接下来,关于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在哪起诉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在哪起诉

  一、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在哪起诉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货物运输合同中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一)承运人、托运人均可成为适格原、被告;

  (二)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情况下,托运人起诉与其签订合同的承运人的,应将损失发生区段的承运人列为共同被告;

  (三)托运人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适格被告仍应为托运人而非受让人;

  (四)收货人是合同的利害关系人,可列为案件第三人。

  三、货物运输合同赔偿额的确定:

  (1)约定标准。即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赔偿数额或计算方法的,应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赔偿数额;

  (2)法律规定的补充标准:一是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二是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认;三是依照上述方式仍不能确定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殊确定标准。由于当事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上存在差异,故法律、行政法规如《铁路法》、《民用航空法》针对具体运输方式的赔偿限额和计算方法有特别规定的,从特别规定。但由于承运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

  (4)承运人制订的有关赔偿金额的格式条款被认定为无效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在哪起诉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般来说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或者说是目的地,始发地的法院来管辖。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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